鞍鋼集團鋼鐵研究院黨委貫徹落實集團公司警示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多層次、多角度、全方位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推進。

   該院黨委負責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召開黨委會、每月召開一次黨支部書記例會,研究部署加強黨的建設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經常性與其他班子成員開展談話,參與各項監督製度的製定並推動落實。黨委委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分管領域、部門及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開展經常性調研,對黨員幹部履職進行廉潔提醒和監督。

   該院紀委履行監督專責,監督“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執行情況,每半年向上級部門報告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認真處理信訪舉報,嚴把幹部選拔任用關。紀委委員和黨風廉政監督員對所在區域開展監督,圍繞該院深化科研體製機製改革相應產生的權責變化實際,監督重點人、重點事並定期反饋,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相關情況並動態更新完善廉潔地圖。

   對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效能監察。根據相關情況製定工作計劃,對物資采購、工程管理、薪酬分配等廉潔風險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效能監察,監督領導幹部和關鍵重要崗位人員履職正確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製度,協助領導班子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督導黨支部和黨小組按季度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開展互相監督。為全體領導人員和中級以上重要敏感崗位人員建立廉潔檔案並進行動態更新。